時間:2020-06-11 18:49來源:本田飛機公司 作者:中國公務機
![]() 隨著疫情的擴散,公務機包機再次成為熱門話題。這次,公務機作為緊急情況下商業(yè)航線的替代品回歸消費者視線。近年來,特別是在(超)輕型公務機得到了技術革新后,公務機由于其點對點對接靈活、私密性好、時間安排機動性較高等優(yōu)點,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然而回顧近年來公務機的發(fā)展,可以看出將“公務機”定位高端,且對此退避三舍的現象仍屢見不鮮。從“私人飛機”到“公務機”的轉型并不簡單。
從“私人飛機”到“公務機”
市場上沒有對公務機的一個明確的定義。國際公務航空委員會對公務機的定義是:裝有2臺或2臺以上渦輪發(fā)動機,由專業(yè)飛行員駕駛,從事不定期飛行的飛機。對比民航客機和公務機,后者可以類比為陸上交通中的“專車”和“私家車”,安檢手續(xù)便捷、不用跟隨“大部隊”的時間,按照個人需求送達目的地。一般來說,我國按照135 牌照運營的公務機包機就是“專車”,按照 91J 運營的公務機就是“私家車”。
在公務機行業(yè)較為發(fā)達的歐美地區(qū),如今占據市場大頭的其實并不是以奢華見長的大型公務機,而是靈巧輕便的輕型、超輕型公務機,是十年前市場結構的倒置。形成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還是對公務機需求的多樣化,以及公務機本身的技術變革。隨著HondaJet等性能卓越的超輕型公務機的誕生,小型機不再是往常“不舒適”“憋屈”的樣子,轉而能夠提供“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舒適體驗,填補了短途商務飛行需求的空檔。產品變革繼而帶來了細分市場的重組,更多樣化的產品選擇滿足了更廣闊的客戶需求,從奢華享受到精打細算的商務飛行,從保密飛行到醫(yī)療運輸…漸漸的,公務機不再是頂級富豪的專利,慢慢地輻射到2C與2B的諸多領域。
用戶對公務機的使用需求日益增長且不拘一格,這也逐漸催生出針對不同客戶的諸多解決方案。無論是作為“身份象征”還是作為“商務工具”,許多買主會選擇整機購買。在這種全產權(Full Ownership)的購買方式下,用戶能夠100%使用飛機,可以享受最高的時間靈活性。此外,共有產權(co-ownership)、聯(lián)合產權(joint-ownership)、公務機預付小時卡(jet card)、包機服務(charter)、租賃(leasing)、甚至“拼機”等也是非常常見的公務機飛行的購買方案。
![]() 圖:本田飛機公司提供
從投資回報率角度看,年使用量在25小時以下,選擇按需求包機服務較為經濟;若在50小時以下,預付公務機小時卡(Jet Card)是一個好的選擇。對擁有公務機的客戶而言,年使用量在400小時以上則可視為經濟。然而統(tǒng)計表明,中國目前的公務機的通常年飛行時間僅為200多小時,飛行器購入后空置率高,運力需求不匹配,“又貴又沒用到位”的窘境導致了公務機潛在客戶群體龐大而實際消費人數卻很少的困境。因而,如何在50至400小時這個范圍甚廣的區(qū)間內,用可持續(xù)的方式運用公務機,則需要一個既能優(yōu)化資源配置,又能匹配供求雙方的新方案。“共享飛機”的理念應運而生。
萬物皆可共享
在公務航空發(fā)達的國家和地區(qū),“共享飛機”已是公務航空成熟的業(yè)務模式之一,其在法律框架下通過整合資源,促進公務航空的價格降低,客戶群體規(guī)模擴大。以目前公務航空發(fā)展來看, “共有產權”(co-ownership)和“部分產權”(fractional ownership)是常見的公務機產權共享模式。
共有產權是指由兩個以上的個人或企事業(yè)單位共同合資購買或租賃一架飛機,是公務機產權共享的初級模式,有助于分擔購機成本,提高飛機利用率!懂a權共享:公務機可以這樣買》(撰文/周瑤 吳啟昂)一文中指出,這種購買模式在我國的民營企業(yè),尤其是家族企業(yè)購買公務機的消費行為中比較常見。
在海外,HondaJet的第一批日本買主也正是通過共有產權的方式購買了飛機。但該模式面臨著使用時間或出現沖突的情況,以及需要保證在每一位合伙人對于飛機的飛行體驗不受影響的基礎上維持合伙制關系。
部分產權公務機指共有人按一定的比例購買公務機的部分所有權,其購買份額可根據個人的飛行密度而定,通過管理運營機構進行公務機產權分割、公務機管理以及使用分配。部分產權實際上是一種虛擬產權,共有人并非得到飛機的“實際控制權”,而是得到了與其部分產權相對應的“飛行時間”。該產權并非永久持有,而是有一定的年限,在固定年限到期后可以選擇繼續(xù)持有或者賣出產權[i]。通常情況下,一架部分產權公務機年利用時長約為800小時,根據共有人數量,人均可利用的時長從50小時/年(1/16產權)到400小時/年不等(1/2)。(以具體機型的實際限定年飛行時長為準)。
部分產權公務機需要代管機構的介入,共有人在購機時需要簽訂定金協(xié)議、購買協(xié)議外,還需要簽訂相互干租交換協(xié)議(Master Dry LeaseExchange Agreement)和托管協(xié)議(management agreement)。與傳統(tǒng)的共享模式相比,部分產權模式通過在產權所有權人之間簽訂相互干租交換公務機協(xié)議的方式,以及代管機構的協(xié)調,解決了公務機使用沖突的問題。“相互干租交換公務機”是指參加部分產權項目的每個部分產權所有權人,在需要時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使用其他所有權人的公務機。也就是說,代管機構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有權利給部分產權所有權人安排其他飛機滿足飛行需求。
部分產權公務機運營機構Jet-it的負責人Glenn Gonzales曾表示,"飛機是目前最快的出行方式,然而購買公務機價格昂貴,過程費時費力。我們利用部分產權模式不光為公務機的用戶,更旨在為大家的生活體驗消除時間和成本的障礙。當出行變得更快捷、更經濟,人們就能有更多機會到達更多地方,更有效率,收獲更斑斕的人生體驗。”
|
下一篇:五大公務機維修大P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