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13 17:31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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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guī)則》(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28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61.7條(j)款修改為: “(j)飛機,是指動力驅動的重于空氣的一種航空器,其飛行升力主要由給定飛行條件下保持不變的翼面上的空氣動力反作用取得.在本規(guī)則中,除經局方認定外,飛機類別不包括本條(q)定義的初級飛機.” 二、將第61.9條(b)款(1)項修改為:“(1)持有按本規(guī)則頒發(fā)或者認可的執(zhí)照擔任航空器飛行機組必需成員的駕駛員,應當持有按涉及民航管理的規(guī)章《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guī)則》(CCAR-67FS)頒發(fā)或者認可的有效體檢合格證,并且在行使駕駛員執(zhí)照上的權利時隨身攜帶該合格證.對于運動駕駛員執(zhí)照持有人或者申請人,持有公安部門頒發(fā)的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除外)且持續(xù)符合機動車駕駛證體檢合格要求的,可以替代在境內運行時本規(guī)則中要求的體檢合格證;” 三、第61.13條增加一款,作為(e)款:“(e)對完成相應訓練并符合所申請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執(zhí) 照和等級要求的申請人頒發(fā)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執(zhí)照和相應的等級.除第61.13條、第61.15條、第61.17條、第61.37條、第61.241條、第61.243條、第61.245條和第61.251條外,本規(guī)則的其他條款不適用于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執(zhí)照和等級.” 四、將第61.57條(a)款和(b)款分別修改為:“(a)除學生駕駛員執(zhí)照外,按本規(guī)則頒發(fā)的駕駛員執(zhí)照的持有人,應當在行使權利前24個日歷月內針對其取得的每個航空器類別、級別和型別等級(如適用)通過由相應等級的授權教員或者考試員實施的定期檢查,并在其執(zhí)照記錄欄中簽注,否則不得行使執(zhí)照上相應等級的權利.” “(b)定期檢查應當包括至少1小時的理論檢查和至少1小時的飛行檢查,理論檢查可以采用筆試或者口試的方式;飛行檢查由授權教員或者考試員在航空器或者相應的飛行模擬機上實施.定期檢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一般運行和飛行規(guī)則,以及該駕駛員安全行使其執(zhí)照所賦予的權利所應掌握的航空理論知識; “(2)能夠證明該駕駛員有能力安全行使其執(zhí)照權利所必需的動作和程序.” 五、將第61.81條(b)款(4)項、(5)項分別修改為:“(4)除增加初級飛機類別和自轉旋翼機類別外,通過了相應執(zhí)照類別等級和執(zhí)照種類要求的理論考試;”“(5)除增加初級飛機類別和自轉旋翼機類別外,通過了相應 執(zhí)照類別和級別等級(如適用)要求的實踐考試.”將(c)款(4)項、(5)項分別修改為:“(4)除增加初級飛機級別等級外,通過了相應執(zhí)照級別等級要求的理論考試,但是持有飛機類別的申請人在同種執(zhí)照的同類別等級中增加級別等級,不需要參加理論考試;” “(5)除增加初級飛機級別等級外,通過了相應執(zhí)照級別等級要求的實踐考試.” 六、將第61.93條(e)款修改為:“(e)外國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頒發(fā)的含有初級飛機、自轉旋翼機、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駕駛員執(zhí)照持有人,通過理論考試后可以申請按本規(guī)則頒發(fā)的相應等級的運動駕駛員執(zhí)照.” 七、將第61.113條(f)款、(g)款、(h)款、(i)款和(j)款分別修改為: “(f)完成了本規(guī)則第61.115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航空知識訓練,并由提供訓練或者評審其自學情況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對于初級飛機或者自轉旋翼機等級的申請人,應當證明該申請人已掌握相應航空器等級的航空知識;對于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申請人,應當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guī)定的理論考試;” “(g)對于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申請人,通過了本規(guī)則第61.115條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h)完成了本規(guī)則第61.117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飛行技能訓練,并由提供訓練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對于初級飛機或者自轉旋翼機等級的申請人,證明該申請人已掌握相應航空器等級的飛行技能;對于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申請人,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guī)定的實踐考試;” “(i)對于初級飛機或者自轉旋翼機等級的申請人,滿足本規(guī)則第61.119條適用于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經歷要求;對于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申請人,在申請實踐考試之前,滿足本規(guī)則第61.119條適用于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經歷要求;” “(j)對于滑翔機、自由氣球或者小型飛艇等級的申請人,通過了本規(guī)則第61.117條適用于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八、將第61.119條(a)款修改為:“(a)初級飛機類別等級的運動駕駛員執(zhí)照申請人應當在有動力的航空器上有至少30小時的駕駛員飛行經歷時間,其中包括按照本規(guī)則61.117條飛行技能要求在相應級別的初級飛機或者飛機上由授權教員提供的至少15小時帶飛訓練(其中可以包括不多于2小時的飛行模擬機或者飛行訓練器上的飛行訓練時間)和5小時在相應級別的初級飛機或者飛機上的單飛時間. |